
台泥花蓮廠污染地區已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
台泥花蓮廠廢油污染案有最新進展,據本報昨天與花蓮縣政府環保局查證,花蓮縣政府已於上週五(21日)發函公告,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公告「花蓮市民心段地號七號土地內部分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劃定土壤污染管制區」。環保局局長戴文堅表示,公告為控制場址後,台泥公司必須依法提出污染控制計畫,與此同時,台泥花蓮廠4月29日所提報的「重油污染土壤清除計畫書」,縣政府已於上週四(20日)函覆審查意見,要求台泥於文到10日內在提出修正計畫。環保局昨天也同步更新其網站資料,公佈4月19日第二次採樣檢測結果。檢測結果顯示,在10處19點樣品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部分,僅一採樣點發現柴油項濃度高出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其餘採樣點則未檢出。超標部分已依土污染整治法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在廠內重金屬檢測方面,多處採樣點重金屬砷、鎳濃度有偏高情形,環保局將持續對該地區土壤進行細密調查、採樣、監測,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