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塑告莊秉潔民事第四次審理 台塑還提不出完整檢測數據
台塑六輕內兩公司告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案,民事部分20日在台北地方法院第四度審理,對於台塑提告莊秉潔言論是否具「真實惡意」,雙方認知無焦點。而法官一再要求台塑公司提出「煙道檢測資料」這次還是沒提供,雙方來來往往幾乎沒進展,排定11月23日下午四點進行第五次審理。台塑六輕內的台化纖維公司、麥寮汽電公司,2012年3月依民法第184條、195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對莊秉潔提起民事訴訟,求償4000萬元,並要求在4個平面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另依刑法310條控告加重誹謗罪。(刑事部分2012年6月6日已做出不起訴處分)。台塑夾其龐大資源對一位學者的發言近似「肉搜」方式找語病並大陣仗提告,社會觀感已不好。然而從三月至今已半年,尚無法提出讓法院足以判定的「侵權行為明確證據」,被告律師多次指台塑濫告,而且事到如今,想借提告恢復名譽恐怕已經是反其道而行。上次民事審理(2012.8.9)有三個問題留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