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土資源永續利用的新觀念與新作法-流域管理、稅制引導與行政革新
基於永續發展的目標,建立公平有效且具地球觀的國土計畫,是現階段國土資源利用的重要課題;因為若單就土地使用的觀點來構畫土地資源運用,勢必造成由需求面(特別是因服膺經濟發展需要所產生的土地需求)來決定土地供給的失控結果。由於各級政府根本沒有一套完整周詳的國土資源永續利用及開發構想作為指導依據,再加上自然資源所定義的範圍太大、牽涉的機關太多、各部門的職權分工又不明確,多頭馬車的執行結果使得資源無法做最公平有效的保育與利用,僵化的行政疆界遂引起各行政單位間對資源的爭奪與對立。 現行縣市範圍的劃分,並未考量自然環境所形成之整體規劃的必要,因此過去各縣市政府雖曾各自擬定縣市綜合發展計畫以為縣市發展的基礎,但不僅因為缺乏法源依據,更因為牽涉到各縣市之間的步調不一、構想不同乃至於資源競奪而難以落實。 1994年由經建會所召開的「國土綜合開發研討會」,雖已明確將「生活圈」確定為國土空間規劃的基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