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署為土壤污染定出檢測標準 未來商機大有可為
台灣地區土地面積雖小,但其地形與地質狀況複雜且多變,就以美國農業部土壤分類方式為例,在土壤十二種分類中,台灣地區就存在有十一種,其複雜程度即可見一般;再加上人為的多重污染行為,造成污染土壤代表性樣品取得不易,所以如何以最經濟的方式取得代表污染區的樣品,是土壤污染鑑定的基礎技術。為使各單位所採得的土壤樣品具有代表性,行政院環保署已研訂完成「土壤採樣方法」。依據土壤採樣目的,和土壤、污染物質及採樣現場週遭環境特性,明確規範採樣設備、材料、方式及相關品管與安全措施等技術指引,提供各界應用,以取得高調查品質及低成本的代表性樣品。 取得足以代表污染區土壤的樣品後,污染物質成分與含量的檢測方法是另一個重點工作。環保署所研訂的土壤污染物檢測標準方法除參酌國際或歐美先進國家的檢測方法外,並依照國內土壤地質及及國內污染狀況研訂出本土化的檢測標準方法,作為全國土壤污染物檢測的標準方法;目前環保署已研訂完成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