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抨六輕公審裁決偏頗 養殖戶槓環署
去年五月南亞塑膠大火及同年七月台塑石化大火,有害物質掉落附近漁塭,造成附近養殖戶魚類及文蛤大量死亡,養殖戶向環保署提起「公害糾紛裁決」卻被駁回,29戶受害養殖戶及李進勇律師、縣議員林深、麥寮鄉代會副主席許志豪及鄉代許義勇等人21日近午在麥寮戶政所三樓特召開記者會。他們強烈質疑環保署碰到台塑六輕會轉彎,認為環保署未妥適運用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三「舉證責任反轉」之規定,即應由六輕舉證其廢氣物與魚類死亡是無關聯的,而非由受害養殖戶舉證其廢氣物與魚類死亡是有關聯的。環保署未妥適運用法條致使裁決偏頗,造成養殖戶求償無門。受害養殖戶林明隆及林龍山等人憤慨地說,每次六輕大火後,魚塭即有大量死魚,但六輕都不認錯,養殖業是他們幾十年來賴以維生的生計,但自從六輕設廠後,他們的飯碗就被打破了,他們自認循行政體系希望獲得公平公正的裁決,卻得不到公平的待遇。李進勇律師指出,民法第191條之3「舉證責任反轉」之規定,
